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发展党员总体要求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养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细则》规定,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各员工党支部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1)入党积极分子审核具体标准
思想政治标准
(一)有正确的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党的思想路线;
(二)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三)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修养。
群众基础标准
(一)生活中与人为善,积极帮助他人;
(二)群众对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反对意见。
学习生活标准
(一)学习刻苦努力,被接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前一个学年,无挂科记录;
(二)一学年内,宿舍卫生检查无差或两次及格以上记录;
(三)达到第一条者,担任员工干部者优先考虑;
(四)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表现良好以上者。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考察
(1)对已经确立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需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课培训,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课结业考试。
(2)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间,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该同志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向该同志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该同志的政治觉悟、道德表现、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该同志端正入党动机;向党支部汇报该同志的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至少一年,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是否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发展对象应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决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接收预备党员基本条件如下:
(1)入党积极分子期满一年;
(2)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被确立为发展对象;
(3)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并合格通过。
2、接收预备党员的一般标准
(1)思想政治标准
思想政治为首要标准。主要内容为:
(一)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希望,主动提交入党申请书;
(二)已参加党章规定、党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一年以上;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课,成绩应为良好及以上。
(2)学习成绩标准
学习成绩为中心标准。主要内容为:
(一)学习刻苦努力,从参加党课至发展党员期间无挂科,二年级名列班级前五名,且综合成绩高于3.0;三年级名列班级前十名,且综合成绩高于2.8;四年级名列班级前十五名,且综合成绩高于2.5; (二)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低年级未参加过英语四级考试者无此要求);
(三)在考察的一年中应至少有一次校级别或两次学院级以上奖励;
(四)参加公益活动及志愿者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3)群众基础标准
群众基础为关键标准。主要内容为:
(一)能够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关心同学,主动帮助同学;
(二)在党员拟发展对象公示和师生意见征求中,无涉及政治思想、重大违纪、动机不纯、群众反对等原则性意见。
(4)平时生活标准
平时生活基础标准。主要内容为:
(一)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记录,无任何一级通报批评记录;
(二)参加党课开始至发展党员期间宿舍卫生优良率80%以上,宿舍卫生检查无差评。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1)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按章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给预备党员安排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接受锻炼,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对他们存在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他们改正。
(四)要求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主要方法
(一)本人汇报。预备党员要定期或不定期主动将自己的思想情况和工作状况向党组织汇报。汇报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以求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二)个别谈心。党组织应随时掌握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和思想演变情况。经常负责任地约请(或预备党员本人主动要求)预备党员交流、沟通,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希望。正确引导预备党员加强自我修养的提高。
(三)集中培训。党组织应每隔一定时间采取集中轮训的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有党的基本理论及在新的实践下的发展成果,党在某一特定时期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政治纲领,先进人物事迹或反面人物警示,现代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的发展,国际国内形势,党的会议及文献等。培训的方式可以采取灌输式、研讨式、对话式、情景式等。通过集中培训,提高预备党员的政治觉悟,增强党性观念和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信心和决心。
(四)参加党内组织活动。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生活的直接锻炼和党组织的帮助与监督。党组织还应根据预备党员的情况,分配一定的党内工作、社会工作,有意识地培养和锻炼他们积极向上的精神。
(五)分析讲评。党支部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会议,分析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评估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总结预备党员的成绩,分析预备党员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教育考察的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和措施。
2、预备党员的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之后,应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如本人没有及时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应做教育启发,但不能强迫其申请转正。
对预备期满并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的同志,党支部应对该同志在预备期表现做出全面审查,具体标准如下:
(1)思想政治标准
思想政治为首要标准。主要内容为:
(一)入党动机端正,在平时生活中严格以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履行党员义务;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能做到与时俱进,在生活中起到党员模范作用。
(2)学习成绩标准
学习成绩为中心标准。主要内容为:
(一)学习刻苦努力,员工申请转正时无挂科;二年级名列班级前十名,且综合成绩高于3.0;三、四年级名列班级前15名,且综合成绩高于2.5。
(二)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低年级未参加过英语四级考试者无此要求);
(三)预备期内挂科两科以上(含两科)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在预备期应至少有一次院级别或两次系级以上奖励;
(五)参加公益活动及志愿者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3)群众基础标准
群众基础为关键标准。主要内容为:
(一)能够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关心同学,主动帮助同学;
(二)在党员拟发展对象公示和师生意见征求中,无涉及政治思想、重大违纪、动机不纯、群众反对等原则性意见。
(4)平时生活标准
平时生活基础标准。主要内容为:
(一)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记录,无任何一级通报批评记录;
(二)参加预备期间宿舍卫生优良率85%以上,宿舍卫生检查无差评,无两次以上及格记录。
达到以上标准的同志,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进行讨论,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并报党支部,经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并表决,最终报上级党委审批。
本细则由中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本细则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之前发布的细则如于此有冲突,以本细则为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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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四月